河池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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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林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鋒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2023年國企違紀違法警示教育案例(九)
發布時間:2023-10-10 16:40:16 來源: 點擊:
許鋒,男,1967年5月生,漢族,籍貫廣西合浦,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公共管理碩士。曾任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8月30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月6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2023年4月13日,廣西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許鋒受賄案。
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許鋒利用擔任北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北海市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私營企業主王某等14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林地收儲、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人民幣1670萬元和1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676.4565萬元。
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許鋒在擔任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期間,違反國家關于禁止“開展融資性貿易業務或‘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的規定,強行推動或者違規同意桂某公司與龐某、章某控制的私營企業開展融資性貿易,致使桂某公司遭受損失共計人民幣6471.8998萬元。
被告人許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76.456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開展融資性貿易,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許鋒犯罪后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許鋒收受共計人民幣600萬元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即遂犯從輕處罰。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宣判。
市國投集團紀檢監察室 摘錄
2022年8月30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月6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2023年4月13日,廣西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許鋒受賄案。
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許鋒利用擔任北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北海市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私營企業主王某等14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林地收儲、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人民幣1670萬元和1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676.4565萬元。
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許鋒在擔任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期間,違反國家關于禁止“開展融資性貿易業務或‘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的規定,強行推動或者違規同意桂某公司與龐某、章某控制的私營企業開展融資性貿易,致使桂某公司遭受損失共計人民幣6471.8998萬元。
被告人許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76.456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開展融資性貿易,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許鋒犯罪后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許鋒收受共計人民幣600萬元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即遂犯從輕處罰。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宣判。
市國投集團紀檢監察室 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