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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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池市國投集團公司委員會 關于落實市委第三輪巡察反饋問題 集中整改情況的通報 (社會公開稿)
發布時間:2023-07-05 10:54:36 來源: 點擊:
中 國 共 產 黨
河池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文件
河國投黨〔2023〕55號
★
中共河池市國投集團公司委員會
關于落實市委第三輪巡察反饋問題
集中整改情況的通報
(社會公開稿)
河池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文件
河國投黨〔2023〕55號
★
中共河池市國投集團公司委員會
關于落實市委第三輪巡察反饋問題
集中整改情況的通報
(社會公開稿)
按照市委統一部署,2022年9月中旬至12月底,市委專項巡察一組對集團公司進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24日向集團公司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全面落實整改主體責任
(一)照單全收巡察反饋問題,高度重視問題集中落實整改
市委巡察一組反饋問題后,2023年2月26日集團公司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對照巡察反饋問題深刻反思,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認為這些問題是集團公司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斗爭和規范公司治理的重大障礙和漏洞,集團公司照單全收堅決整改,并把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當前乃至今后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
(二)統一思想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形成問題整改合力
集團公司黨委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華偉為組長,副書記黃駿為副組長,各黨委委員為成員的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1名黨委成員兼任,集團公司黨委下屬各黨支部、經營層下屬5個中心、2個事業部負責人負責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具體工作,形成了以黨委主要負責領導統籌部署,各黨委委員抓具體落實,定期總結匯報問題整改推進情況,定期組織各支部書記、經營層各中心、事業部共同研討問題整改推進方案,齊抓共管、狠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為圓滿完成整改工作提供了強大的精神合力和高效的組織保障。
(三)精心研究詳細制定方案,層層傳導壓實整改責任
集團公司黨委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精心研究詳細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明確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和要求,分解細化整改措施,將巡察組反饋的三個方面問題一一梳理,細化分解為14大項,39小項具體問題。從問題事項、責任部門(單位)、責任領導、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共5個方面作出具體安排,將每一項整改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層層傳導壓實整改責任。
二、堅持以問題和結果為導向真抓實改,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截至發稿之日,集團公司黨委已整改完成34項并堅持長效落實,基本完成整改2項并不斷有序推進,未完成整改的3項正全力推動中,共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4項。
(一)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級決策部署有落差,推進國企改革成效不明顯方面
1.關于“學習理論欠缺”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一是分類處理。部分黨支部已組織學習和專題研討,但未按照規范形成記錄,要求限期完成增補記錄。未組織學習、專題研討的黨支部,要求盡快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2017年4月視察廣西時提出的關于國企爭當“三個排頭兵”、創“四個一流”重要講話精神,專題研討,結合公司職責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措施。二是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化、常態化。每次召開集團黨委會和黨委擴大會都安排相應政治理論學習內容,與時俱進。黨支部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規范開展政治生活。集團公司黨群辦每半年組織一次例行檢查,檢查各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執行情況和組織生活開展情況。
2.關于“推進國企改革效果不佳”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完成對合資設立的二、三級子公司進行專項清理,未發現有四級子公司(如有堅決清理)。對設立之后長時間未能正常開展業務的,經研判沒有繼續開展業務能力的,或是不符合國有資本布局要求的子公司堅決按程序進行撤銷。正常運營的子公司,按照現代化企業制度要求加強監管和業務指導。今后擬新設立的三級混改子公司,必須經過嚴密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嚴格審查把關,防范經營風險,確保國企改革成效。對接市國資委具體經辦科室,嚴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央最新規定健全機制。
(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水平不夠高方面
3.關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效果差”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4.關于“決策失誤、監管不力造成重大損失,以致負債率高”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三)企業生產經營存在較大風險方面
5.關于“項目建設違反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6.關于“項目監管不力”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當年發現問題后,集團公司及時責成施工單位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進行整改,按投標書中承諾派駐的項目經理及主要技術負責人進場,加強現場管理、加快項目進度,保質如期完成該工程項目。目前該項目的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負責人等)已符合相關要求,并到場履職。
(四)造血能力弱,缺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意識方面
7.關于“資產存在流失風險”問題整改情況
未完成整改。
2021年6月25日宜信公司與受讓方金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以1592萬元價格轉讓巖寶公司65%股權,約定受讓方于2022年6月10日前,分期支付完畢股權轉讓款。后因司法訴訟、疫情管控等影響,未能按期全額收回股權轉讓金。問題整改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已將問題說明清楚,并明確通過采取增加擔保措施、指定專人催款、發催款函等形式進行催款整改,并積極關注金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生產經營狀況及融資情況,做好采用司法手段追回資金的準備。
8.關于“自身造血功能差,還本付息壓力大”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集團公司每年年底都能詳實梳理下一年度債務償付情況,盤點債務總量和債務主體情況,對比分析存量債務結構,明確債務償付資金需求和籌措計劃,需要市人民政府支持或協調解決的事項及時請示匯報,保障能按時還本付息,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截至目前,集團公司每年均能100%償付債務,有效化解了債務風險。
(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方面
9.關于“沒有明確黨委領導責任”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明確黨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責任,在集團公司黨委分工當中把領導意識形態工作列為黨委職責,并從2023年起,嚴格落實《中共河池市國投集團公司委員會意識形態工作制度》,制定意識形態工作年度計劃,定期專題研究、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工作。
10.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從2023年起,集團公司黨委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各級黨委對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納入干部職工理論學習計劃,及時召開全體干部大會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定期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具體措施如下:一是進一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集團黨委、基層黨支部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對意識形態工作負總責,集團公司每年至少開展2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二是加強干部職工思想政治和形勢教育。高度重視理論學習,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精神作為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第一議題”、“三會一課”、黨員教育的基本內容,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和話語權。三是加強重大決策、輿情風險評估和網絡輿情處置。領導、組織對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錯誤思潮和錯誤言論敢抓敢管、敢于亮劍,理直氣壯地加以反駁,加強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的教育引導和轉化工作,及時做好輿論引導管控和突發公共事件輿情的處置工作。同時,加強“雙微”平臺等新媒體的建設、管理和運用,建立健全互聯網管理機制體制,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動權,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11.關于“制度建設滯后”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不斷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制度,嚴格落實制度規定動作,從2023年起,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定期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
12.關于“陣地管理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嚴格落實對外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并制定糾錯獎懲工作制度,行政企管中心加強對外發信息文字把關,配備專人管理公司網站。
13.關于“存在網絡安全隱患”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組建專職小組建設管理OA辦公系統、項目管理系統、資金管理系統和合同管理系統等網絡信息,招聘配置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專業人才,定期檢查排除各種信息泄露或被竊取等安全隱患,嚴守信息安全底線。
14.關于“黨委書記履職情況”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黨委書記作為問題整改第一責任人,今后將更加積極主動作為,采取如下措施,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防范化解經營、廉政和債務等各種風險,壓緊壓實從嚴治黨責任,進一步加強黨的建設。一是強化政治引領,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貫穿公司工作全過程,深入學習貫徹二十大精神,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深刻領悟“兩個確立”重要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牢記“三個務必”,堅持“兩個永遠在路上”,嚴抓集團公司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黨建、意識形態與業務融合,推進清廉國企建設。二是強化擔當作斗爭抓落實。加強實踐鍛煉,注重在專業訓練、項目建設、業務經營一線磨礪干部,淬煉思想,堅持把擔當和斗爭做為一種精神,一種責任,一種格局,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鼓干勁”,鼓勵干部職工敢打攻堅戰,敢啃硬骨頭。三是強化執紀監督作用。充分發揮內部紀檢監察和督查督辦作用,通過“案例警廉”、線上線下“雙推動”等方式,擰緊廉潔從業“總開關”,全面落實巡察、審計問題整改工作,一體推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賦能公司市場化改革發展,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六)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到位,管黨治黨不夠嚴緊硬方面
15.關于“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不夠重視”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在市委、市紀委監委的堅強領導下,集團公司黨委堅定不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大力推進清廉企業建設,為集團健康高效發展提供堅強保障。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十二屆自治區紀委三次全會和五屆河池市紀委三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體系任務要求,2023年5月8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研判全面從嚴治黨形勢,找準正風肅紀反腐與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契合點,持續深化正風肅紀反腐,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16.關于“紀委監督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指示,堅定不移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總體要求,增強斗爭意識,以自我革命精神堅守初心使命,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集團健康高效發展提供堅強保障。一是加強紀檢監察干部人員配備。設立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室配備4名專職紀檢監察干部。通過內部競聘的方式,在集團公司選聘4名專職紀檢監察員;二是持續深化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向集團所屬企業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和紀檢監察員,充分發揮派駐監督機制優勢,推動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基層延伸,把日常監督做細做實,使監督常在、形成常態。三是開展內部巡察專項整治工作。對集團公司1個所屬企業開展內部巡察,督促上輪4個內部巡察企業進行巡察整改,做到發現問題清倉見底,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四是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積極組織紀檢監察干部參加自治區、市和集團公司舉辦的各類學習培訓8期,著力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監督效能。
17.關于“干部監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腐敗,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一是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有效監督。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加強“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實施方案》《“一把手”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嚴格落實一把手外出報備制度,督促“一把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二是把好選人用人關。規范廉政鑒定工作,將廉政鑒定作為員工提拔、晉升、評優評先、職稱評定等事項的前置條件,防范帶病提拔干部。三是持續深入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持續開展融資性貿易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加強貿易管理,謹防貿易風險。認真開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插手工程項目謀私貪腐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聚焦“八種情形”開展自查自糾。四是開展廉政家訪和廉政談話活動。集團公司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開展廉政家訪11人次,開展廉政談話16人次。五是聚焦主責主業,精準發力監督執紀問責。對違法違紀問題,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既讓鐵紀“長牙”、發威,又讓干部重視、警醒、知止。共核查問題線索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人。六是持續推進清廉企業建設,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氛圍。
(七)不想干事、不敢擔當等“八弊”頑疾仍然存在,不嚴不實工作作風突出方面
18.關于“墊支款項追回不力”問題整改情況
未完成整改。
19.關于“國企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較多問題”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一是升級更新合同管理系統。整改進行中,已參加三家系統供應商合同系統演示會,鑒于本次升級合同管理系統需同時滿足于其他業務系統集成的要求,故暫未開展采購,待其他業務系統穩定運行后再行采購,避免系統無法滿足兼容后續有關需求。
二是項目系統內容正在充實,合同管理過程暫時通過電話等形式與項目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三是繼續制訂完善示范文本。截至目前,今年已新增制訂并發布了股權質押合同、供用水合同(模板)、采購合同(涉及采購牛飼料、添加劑、獸藥等產品)、保證合同示范文本、最高額保證合同、互保協議等六類合同示范文本,并從發布之日起使用。
四是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已重新修改制訂并印發《合同管理辦法》,新辦法進一步明確合同審核需要的附件要求,重新梳理審核流程及特殊合同審批的要求,細化責任的追究等有關內容。
五是定期通報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于今年4月12日發布一季度集團合同管理情況通報。
六是加強與財務、審計部門的溝通。項目日常管理中保持與財務、審計部門的正常溝通,今年4月與財務、審計部門就項目管理常見問題召開專題研究會。
(八)政績觀存在偏差,工作弄虛作假方面
20.關于“工作未按規定程序推進”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針對巡察指出的問題,說明如下。2018年10月,原河池市國土資源局發來《關于盡快補辦河池大酒店、河池車輛有限責任公司等四宗土地出讓手續的通知》,要求集團公司完善河池車輛有限責任公司、河池市汽車電機廠、河池大酒店、金城江大酒店四宗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登記的手續。
經與原河池市國土資源局對接協商后,2018年11月起,集團公司逐步申請辦理上述四宗土地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手續,需要原河池市國土資源局對土地進行評估后報市人民政府確認補繳土地出讓金。根據原河池市國土資源局的辦理程序要求,土地評估單位必須由原河池市國土資源局抽簽選定(抽取了兩家評估單位:廣西開元行土地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明冠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費用由土地受讓單位支付,但評估程序、結果不允許受讓單位審核,受讓人不能對土地評估結果進行干預。因此,2019年2月21日、3月6日,集團公司和原河池市國土資源局共同出具《委托估價函》,分別委托以上兩家單位對上述四宗土地進行評估,由評估公司按照原河池市國土資源局要求開展評估工作。但由于《委托估價函》未明確評估收費標準,集團公司又于2019年3月27日與評估公司補簽了《協議書》,明確評估工作的收費標準為《國家計委 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計價格〔1994〕2017號)核定的收費標準及以通過相關政府部門審核后的土地評估報告的相關金額為準。因此,集團公司未對評估工作及結果進行干預,由市自然資源局進行審核,集團公司按國家收費標準及相關政府部門確定的金額支付評估費用。
21.關于“編制兩套財務報表”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九)財務管理不規范,審核審批把關不嚴方面
22.關于“存在無發票入賬現象”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針對巡察指出的問題,說明和整改如下。該筆招待是集團食堂自主進行的招待,沒有聘請外部人員和服務機構參與。為保證招待食材的新鮮及多樣性,經辦人員到農貿市場向農戶、個體攤販采購食材,但向農戶、個體攤販索取采購食材發票存在現實難度。為防止采購過程中舞弊行為的發生,集團公司采取了相應的輔助監督措施,食材采購、驗收、付款由不同人員經辦,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同時要求業務部門對今后類似招待活動進行外包處理或到能開具發票的商家進行采購,財務部門憑發票入賬,杜絕無發票入賬行為再次發生。
23.關于“結算未預留質保金”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針對巡察指出的問題,說明如下。集團公司分別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11月6日向云桂鐵路廣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云桂公司”)支付800萬元、523.48萬元(共1323.48萬元)用于高鐵河池站站坪標高建設的工程款。原因是貴南高鐵鐵路軌面設計標高約為213,站房場坪原設計標高為222,金宜大道在站前區域標高以197為主,站前現狀地形遠低于站房處地形,最大高差接近70米。鑒于站房兩側規劃道路相距較近,受鐵路兩端均有橋梁工程凈空制約,若將站前大道標高定至210以上,則產生大量填方工程。經與市住建局研究,建議將站房場坪標高降為213,以實現部分挖填平衡,有效銜接站房與站前道路及金宜大道。站房場坪降標高方案通過市規委會審議后,市人民政府發函至云桂公司,明確將站房場坪設計標高由222降至213,產生的費用由集團公司承擔。站房建設業主為云桂公司,降低站房場坪標高同屬站房建設項目內容,經協商站房場坪降標高建設工作由云桂公司負責,包括但不限于變更設計相關手續辦理、工程建設和管理,工程款支付由云桂公司與施工單位約定。另,降站房場坪標高工程主要為廢棄不可利用工程及土石方挖方工程,完工后基本無工程實體,約定質保金無實質意義,故集團公司對云桂公司不保留質保金。河池站場坪標高調整變更設計增加的工程造價暫定為1600萬元,集團公司據此支付預付款800萬元;最終工程造價以場坪變更設計批復的概(預)算為準,據此支付尾款523.48萬元。
24.關于“未經審批便支付工程款”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該筆業務的付款申請單已有遠通公司領導及集團公司分管領導的簽批,因從2019年6月起遠通公司存在兩處辦公的情況,付款事項經電子請示后在付款單附件中存在遠通公司領導補簽不齊全的情況。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強化集團公司財務對下屬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管控能力,集團公司制定的主要財務管控措施有:一是進行集團組織機構改革,成立財務管理中心,將下屬全資子公司的出納收歸集團公司統一進行管理;二是向全資子公司外派財務負責人,做到會計核算與資金支付的統一管理;三是加強對集團公司財務基礎規范工作的管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四是集團公司黨委巡察組、財務管理中心、風控中心會定期、不定期地對下屬全資子公司的財務基礎規范工作進行檢查、抽查、內部審計、巡察,不斷加強對下屬全資子公司財務基礎規范工作的監督管理。
25.關于“計提租賃合同印花稅錯誤”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集團公司接納巡察組提出的巡查意見。已要求財務人員加強稅務政策學習,準確計提市直門面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杜絕該類事項再次發生。
(十)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方面
26.關于“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對集團黨委領導重新進行分工,明確黃駿副書記分管黨建工作,落實黨建工作制度,定期對黨建工作進行研究和分析,今年上半年以來已專題研究黨建工作1次,確保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27.關于“對基層黨建工作檢查指導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重新在行政企管中心將黨政綜合辦分設為黨群辦和行政辦。黨群辦專門負責集團公司黨建工作,加大對黨建工作的檢查力度,印發《中共國投集團黨委黨建督察方案》,按要求開展基層黨建督查工作,并于6月30日聽取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匯報,落實黨委成員“一崗雙責”要求。
(十一)“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嚴格方面
28.關于“大額資金支出未經班子研究”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一是集團于2019年9月9日在2019年第24期領導班子擴大會議紀要審議同意向燕鳥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進行融資租賃3億元及需支付2925萬元手續費、咨詢費(其中:手續費為1050萬元,咨詢費為1875萬元)的事項;二是集團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就該融資事項向市國資委請示,并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市國資委的復函(河國資函〔2019〕103號)。該事項不存在大額資金支出未經班子研究的情況。
29.關于“重大事項未向市國資委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問題事項說明。2021年7月,為加快推進宜州絲綢新都項目,集團公司擬以發行產業園區項目基金的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合作。當時集團下屬子公司新絲路基金公司新成立且尚在申辦基金管理人資質,合肥香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為表達合作誠意、提前鎖定基金認購資格,提出將3000萬元認購意向款以借款的形式打入集團公司賬戶。以上事項已經履行了集團公司內部決策和審批程序,于2021年7月29日在2021年第24期領導班子擴大會上通過并形成會議紀要,借款協議于2021年7月30日履行完畢合同審批的必要程序,但未向市國資委報告。以上借款已于2022年7月全部返還香馨公司。經檢討,我集團公司對《河池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暫行辦法》理解、執行不到位,對借款事項疏于上報負有責任。今后將加強向市國資委合規報送的理念,按照《河池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重大事項報告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重大事項的報批、報告和報備職責。
(十二)黨內組織生活不規范方面
30.關于“未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2023年起由黨群辦制定整改方案,定期督導,按照“三會一課”制度有關要求,各支部書記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切實扛起責任,履行“一把手”職責,把“三會一課”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工作計劃,并指定支委具體抓,切實把“三會一課”制度抓出成效。今年以來各黨支部均按要求每月召開支委會和黨小組會1次,召開支部黨員大會1次,上黨課2次。
31.關于“民主生活會征求意見環節走過場”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集團公司黨委印發《關于征求市國投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及成員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意見的通知》,規范征求意見環節程序,嚴格按上級文件要求開展征求意見工作。
32.關于“主題黨日活動開展不正常”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由黨群辦制定主題黨日系列活動方案,定期督導,通過黨史學習、紅色黨課宣講、觀影活動、紅色先鋒活動、走訪慰問、文體活動等形式開展集團公司黨委主題黨日活動,并要求各支部結合自身情況自行開展。今年6月30日組織集團公司全體黨員到昆侖關、廣西革命紀念館等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開展主題黨日活動。
(十三)黨建基礎工作不扎實方面
33.關于“理論學習不及時”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要求各支部限時整改問題,及時組織開展傳達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由黨群辦督辦。按照集團公司《河池市國投集團黨委2023年度黨委理論學習計劃》要求,加強理論學習監督,提高學習質量和水平。
34.關于“支部五基三化建設推進不夠有力”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強化黨支部主體責任。要求各黨支部把“五基三化”攻堅年行動作為今年基層黨建工作的重點任務,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抓緊抓實;各黨支部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研究,主動過問。限時完成材料整補,完善臺賬,制定清單,營造國有企業抓基層黨建工作的濃厚氛圍。黨群辦負責督辦。
35.關于“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將黨組織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核定黨員交納黨費數額,督促黨員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嚴格黨費管理,每項黨費支出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和規定使用手續。黨群辦負責督辦。
36.關于“黨員日常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改情況
已基本完成整改。
由黨群辦督促相關支部完成有關人員黨組織關系轉入,加強人事檔案管理,特別是新入職員工檔案及時、規范轉入。
37.關于“陣地建設不完善”問題整改情況
未完成整改。
受辦公條件所限,9個黨支部一直和集團公司黨委共用黨員活動室。集團公司黨委將根據現有辦公條件,建設黨員固定活動陣地達到有場所、有設施、有標志、有黨旗、有書報、有制度的“六有”標準,努力按“六有”標準打造好活動陣地。集團公司新網站黨建板塊正加緊調試,正式運行后及時更新集團黨建工作動態。
(十四)選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夠規范方面
38.關于“選人用人相關材料缺失”問題整改情況
已完成整改。
問題事項說明:2021年7月30日,集團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廉政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國投紀發〔2021〕1號)。在此之前,集團公司未制定有相關管理制度要求提拔中層管理人員時,必須出具其廉政鑒定意見材料,且2021年8月集團公司未新增提拔中層管理人員。因此,2018年至2021年8月期間提拔藍穎等84人為中層管理人員時,均未出具廉政、綜治等書面意見材料。自以上通知印發施行之日起,集團公司在選人用人時,嚴格按規定向紀檢監察室提出申請出具擬選拔任用對象的書面意見材料。
39.關于“員工檔案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改情況
已基本完成整改。
(1)入黨志愿書等人事檔案:今年5月底前完成辦理何美、盧三壯、張永琦的人事檔案(含入黨材料)轉遞到集團公司進行管理。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持續深入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的通知》(河組通字〔2020〕3號)要求進行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人事檔案專項審核時,曾通知楊晶和暴華麗將其人事檔案轉遞到公司保管,經員工本人多方查詢,暴華麗的人事檔案目前在重慶大學托管,根據學校要求,須由本人到學校辦理人事檔案轉遞手續,因其今年3月腳部工傷至今未痊愈,無法前去辦理人事檔案轉遞手續。楊晶的人事檔案尚未查詢到。
(2)任免審批表:2016年集團公司開始啟用OA辦公系統,提拔中層管理人員印發任職通知由通過線下干部任免表審批改為通過OA辦公系統審批,因此,啟用OA辦公系統后提拔的中層管理人員沒有干部任免審批表,只有任免職通知文件。5月10日前完成中層管理人員人事檔案中的任免職通知文件和干部任免審批表(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查缺補漏。
(3)年度考核登記表:集團公司自重組以來,每年都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嚴格對員工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提交黨委會審議,會議審議通過后形成統一績效考核等級評定表提交集團公司領導簽字確認,按集體表單進行存檔,沒有按一人一表進行統一管理。人力資源中心于5月10日前完成集團全體員工年度考核登記表工作。具體整改措施如下:2021年12月31日前,員工年度考核等級登記表,按員工入職年份起至2021年12月31日作為一個時間段,每位員工設定一張考核等級登記表,經員工簽字后存檔。2021年12月31日后,員工年度考核執行年度一人一表統一規范填寫,經員工簽字后存檔。
三、持續深化標本兼治鞏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促改深化集團高質量發展
經過四個多月的共同努力,市委巡察一組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與市委的巡察要求和廣大干部群眾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集團公司黨委將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堅持黨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再接再厲、乘勝追擊,堅決做到問題整改不到位不罷手,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始終把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堅持主責就是守責、守土必須盡責,始終把抓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擺上重要位置,納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難、不推卸責任,抓重點、破難點,堅定不移推進、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集團公司黨委、各黨支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研究謀劃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指導糾正。把問題整改責任壓實到崗、傳導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嚴格的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到位。
二是堅持緊盯不放,確保巡察反饋問題事項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項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體問題,認真跟蹤問效,防止同樣或類似問題出現反彈。對需要不斷改進的突出問題,發揚釘釘子精神,持續用力,不達目的決不收兵。對需要舉一反三、長期堅持的整改事項,堅持掛賬不銷賬,咬定青山不放松,確保久久為功、善作善成。加強定期調度和跟蹤督辦,將整改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加大問責力度,對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是注重標本兼治,強化建章立制確保集團公司治理更加規范有效。更加注重標本兼治,著力從個性問題中找出共性問題,從“面”上問題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邊整改、邊總結”的原則,總結經驗教訓,深挖問題出現的根源,舉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過制定管用的制度,將整改措施制度化、長效化,從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實壓緊,防止類似性、重復性問題發生,使制約集團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解決,確保集團公司治理更加規范有效。同時,強化監督管理,以剛性約束保障各項政策制度執行到位,嚴格規范決策行為,強化對集團公司運營管理的全程監控。強化紀律約束,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決心推動突出問題整治到位,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四是切實運用成果,構建全面從嚴治黨規范有效治企長效機制。深入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堅持把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規范有效治企長效機制,不斷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全面加強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始終堅持好干部標準,認真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嚴格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堅決匡正選人用人之風。聚焦重點領域,保持嚴懲腐敗高壓態勢,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切實抓好企業效能建設和扎實開展“六大行動”,持續改進作風,不斷塑造國企良好新形象,為“六新河池”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778-2235115;通訊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金城西路工行惠文小區二區;郵政編碼:547000;電子郵箱:hechiguotou@163.com。
中共河池市國投集團公司委員會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
中共河池市國投集團公司委員會 2023年6月30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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